“简易审”提效率
通讯员 李晴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探索试行公告送达“简易审”模式。该院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不转为普通程序。对适用“简易审”的该类案件,法院一律采用无书记员模式开庭,原则上要求案件当庭宣判。试行以来,该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告送达案件1927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28.1天。
通讯员 李晴
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台州市椒江区法院探索试行公告送达“简易审”模式。该院规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下落不明而采用公告方式送达的,继续适用简易程序,不转为普通程序。对适用“简易审”的该类案件,法院一律采用无书记员模式开庭,原则上要求案件当庭宣判。试行以来,该院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告送达案件1927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28.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