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我愿意继续照顾他”
这起特殊离婚案在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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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海宁市法院法官主动走进因瘫痪无法行动的当事人家中,圆满调解了一起离婚案。
71岁的老丁(化名)家住硖石街道。多年前因患病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她的妻子张阿姨前不久向法院起诉,为了老丁的抢救与治疗,她竭尽全力、身心俱疲,现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但自愿生活上继续照顾老丁。
承办法官得知情况后,主动来到当事人家中,在老丁妹妹及女儿的见证下,法官反复确认信息、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离婚,离婚后老丁生活起居继续由张阿姨负责,房屋所有权归老丁所有,张阿姨有居住权。
通讯员 海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