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性侵血流不止 好心医生偷偷报了警
恶魔被判12年,但检察官做的不仅仅是把他送进监狱
通讯员 萧检
近日,由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强奸、猥亵儿童一案,经萧山区法院一审判决,杨某某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恶魔终于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2017年7月的一天凌晨,李医生(化名)和往常一样在急诊室坐诊,趁着间隙,她给自己倒了杯水,等待着下一个病人。
就在这时,进来一名中年男子,怀里抱着一个小女孩,女孩昏迷着,裤子上沾满血渍。
中年男子姓杨,自称是女孩的父亲,李医生询问病情时,杨某某支支吾吾地回答是孩子自己摔伤的。但当李医生为女孩清理创口时,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女孩流血不止的原因,竟是下体撕裂。
以她多年的专业临床经验可以断定,这样的伤情绝不可能是摔伤造成的,再看这位自称是女孩父亲的男子神色慌张,说话漏洞百出。出于一名职业医生的良知与警觉,李医生偷偷用值班电话拨打了110……
亲情缺位,恶魔侵入
如果没有那一通报警电话,也许杨某某会又一次若无其事地逍遥法外。
受伤的女孩名叫小西(化名),父母南下打工,几个月大的小西就放在奶奶身边带,截至案发,12岁的小西一直和奶奶、大伯一起生活。
而杨某某并非女孩的父亲,他恰恰是对女孩实施侵害的凶徒,而且这样的侵害对孩子来说并不是第一次。
杨某某是小西的邻居,经常会给她买零食,带她出去玩,在小西眼中,这些甚至连爸爸妈妈都不能做到的事情,杨某某却做到了。用小西自己的话来说,因为叔叔会关心她,会给她买喜欢的零食。后来,小西索性叫杨某某“爸爸”。
正是这样一位受小西信任的人,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一次又一次地用各种手段对其实施性侵,导致其下体撕裂、轻伤二级。难以想象,那时的小西还不满12岁,年幼的她根本不明白这样的伤害有多可怕!
“太谢谢那位医生了,如果没有那通电话,后果我们不敢想象……”小西的妈妈哽咽着说道。
司法救助,为她护航
“孩子现在不喜欢和别人说话,总喜欢一个人发呆。”3月的一个早上,小西的奶奶在电话里忧心忡忡地说,挂了电话后,承办检察官陷入了沉思。
家人除了带着小西走访各家医院并接受各种检查治疗之外,似乎也并未能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给予抚慰。到底怎样才能帮助小西?
比起日渐康复的身体,孩子的心理创伤或许更为严重。但是残酷的现实也摆在所有人面前,被告人的赔偿遥遥无期,小西父母再无经济能力来承担孩子后续的心理治疗费用。
结合小西家庭情况和相关文件规定,检察官发现小西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况,在萧山区检察院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帮助下,为小西争取到司法救助金9000元用于后续心理治疗,并确保救助款的专款专用。
3月28日早上,小西跟着母亲一起来到萧山区检察院接受心理治疗,在心理咨询师的疏导下,小西渐渐打开心扉。临走时,小西的母亲向承办检察官深深鞠了一躬。
亲职教育,直面根源
悲剧发生后,受到身心双重摧残的小西躺在病床上开口说的第一句话,竟是问妈妈杨某某会不会有事,而对妈妈“突然的关怀”却表现得非常抗拒。
承办检察官思忖着,小西因为缺少父母的关爱而与他人建立起了错误的依恋关系,这和父母监护职责的缺位有着直接的关系。其实小西比任何孩子都更需要至亲的关爱。
2018年5月,萧山区检察院通过各种活动,帮助这对迷惘困惑的父母找到了开启孩子封闭内心的宝贵钥匙——爱与陪伴。
目前,父母已回萧山工作,但他们尊重小西的想法,让她继续留在奶奶和大伯身边。每周,他们会用几天时间去看望陪伴小西,希望通过耐心的陪伴和交流,一点点地重新建立起和小西的信任与依赖。
探索机制,携手保护
承办检察官说,要感谢那个不辱白衣天使之名的善良医生,如果没有她,不知道凶徒还要逍遥多久,更不知道下一次等待小西的将会是怎样令人发指的伤害。
作为司法机关,还能为那些深陷泥淖的孩子们做些什么?这是检察官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
实践中,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一般会到医院就诊,医疗机构具备第一时间获得未成年被害人遭受性侵害信息的客观条件。由此,检察机关认为,依托此条件,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制报告制度,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犯罪、固定证据,提升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及时性,有助于第一时间开展保护救助工作,避免未成年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
今年4月25日,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大江东公安分局、区卫计局、大江东社会发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制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强奸、猥亵、虐待、遗弃、拐卖、暴力伤害或工伤、火灾、溺水、自杀等非正常伤害、死亡情况时,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人民检察院、卫生主管部门备案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