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合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潘维波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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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标的债权明细 (暂算至2017年6月30日)(单位:万元) 注: 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宁波合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潘维波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宁波合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潘维波。宁波合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潘维波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向潘维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宁波合壮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潘维波
2018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