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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灌木丛中有反光有声音 自信的猎人开枪了

结果这一枪闯了大祸还换来刑罚

  通讯员 丁海芳 

  本报讯 看见不远处的灌木丛中有反光,还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颇有经验的猎人以为是野猪,自信地开了枪,没想到“猎物”竟然是个人,还被打成了重伤。近日,龙泉市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过失致人重伤案件。

  吴某现年43岁,是当地狩猎队的队员,拥有猎捕证和持枪卡,经常上山打猎。2016年12月14日晚8点多,吴某来到龙泉市某山场打猎。拿着猎枪和手电筒,吴某边爬山边搜寻猎物。他并不知道,此时,男子郑某穿着雨衣、雨鞋,带着头灯,在该山场的一处鱼塘里用电鱼工具偷鱼。发现有手电筒的亮光寻来,心虚的郑某以为是鱼塘主人来了,赶紧跑进灌木从中躲了起来。

  警觉的吴某很快发现了离自己五六十米远的灌木丛中有异动——先是一道反光出现,但很快消失,随即又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拥有20多年狩猎经验的吴某断定,反光来自野猪的眼睛,而声音是野猪与灌木摩擦形成的。事实上,反光是因郑某的头灯反射造成的,声音也是郑某发出的。

  因担心“野猪”逃跑,吴某赶紧抄起猎枪,对着反光的位置射击。郑某还没来得及呼救,就被猎枪打中了。正当吴某靠近灌木丛准备捡“战利品”时,他听到了一阵呻吟声。“呀,是不是打到人了?这回完蛋了!”吴某赶紧冲上前查看。简单看了郑某的伤情后,吴某以为只是打中了脚。他立即联系其他狩猎队员救援,随后背起郑某去就医。刚走了几步,郑某就疼痛难忍。吴某再次认真查看郑某的伤势,这才发现郑某的腰部等多个部位有伤口,于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后来,郑某先后被送往龙泉、丽水、杭州等地治疗。经鉴定,郑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事发后,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支付了郑某前期数万元的医疗费用,还预交了4万元的赔偿款。“我缺乏考虑,过于相信自己的经验,在没有确认猎物的情况下进行射击,导致他人受伤,我现在十分后悔。”在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吴某这样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过失伤害他人,致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民事部分,法院以侵犯健康权、身体权为由,裁定吴某承担70%责任,赔偿受害人郑某各项经济损失16万余元;郑某因偷鱼怕被发现才躲进灌木丛,且未开手电筒,自身存在过错,酌情认定其承担30%责任。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5 灌木丛中有反光有声音 自信的猎人开枪了 2018-06-22 2 2018年06月2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