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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法庭上

捡纸板捡丢了一条命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罗德鑫 席爽 林静 许宏娇

  

  时间:

  6月21日

  地点:

  衢州柯城区法院

  黄女士多年前随父母来衢经商,经过多年打拼,终于在衢州市区按揭购买了她人生中的第一套住房。为了扩大实际使用面积,她将一楼和地下室打通,做成了复式结构。

  没想到,新房装修好不久,一场意外从天而降。

  “我是接到公公的电话赶回去的。”法庭上,黄女士回忆道,她赶到时,公公、小区保安和邻居也都在,“不好了,捡纸板的保洁员从我们家楼梯井摔到负一层了。”公公一脸慌张地说。

  保洁员是个老人,6天后因伤势过重去世。随后,他的家属向黄女士提出了70万元的赔偿要求。

  黄女士说,事后她了解到,公公当时在阳台外干活,保洁员通过阳台玻璃看见屋内地上有纸板,就问“地上的纸板还要么”,公公回答“不要了”,于是,保洁员就进屋捡纸板。等公公听到保洁员的惊呼声,对方已经掉下去了。

  这个保洁员平时在小区做保洁工作贴补家用,还经常帮人免费打扫室内卫生,有些业主出于感谢,会将废纸板送给老人。纸板行情不错的时候,他一个月会有几十元的额外收入。“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送到医院后昏迷了6天,他没有留下一句话就走了。”保洁员的儿媳说。

  究竟谁来为这场悲剧负责?保洁员的家属认为,黄女士的房子本身存在安全隐患,在允许保洁员进入的时候,也没有事先告知,存在过错。而黄女士则提出,保洁员是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房子的,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相反,她还认为原告应该为房屋贬值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说,让外人到家里来,虽然出于好意,但是还是应该承担安全责任的。黄女士家2米多高到地下室的楼梯井属于安全隐患,同意外人进入后,应事前进行提醒或陪同,意外发生,房屋主人应承担相关责任。最终,法院确定保洁员自己作为成年人承担主要责任,房屋所有人黄女士承担次要责任。庭审中,黄女士自愿赔偿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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