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女友与别人开房的小伙想搞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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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罗德鑫 席爽 林静 许宏娇
时间:
6月20日
地点:
天台县法院
“为什么勒索李某?”
“他约我女朋友到酒店见面,我就威胁他要把事情告诉他老婆。”
怀疑女友与李某有染,陆某把人打了一顿还不解气,又想勒索3万元,结果把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
陆某与女友罗某交往半年,已经见过了父母。去年11月的一天晚上,这对小情侣因为小事吵了一架,罗某把手机关机了。陆某联系不上女友,就通过手机定位功能寻找,结果发现女友正在某KTV。陆某立马赶了过去,但他没在KTV找到人,反而撞见女友从附近酒店的大堂里走出来。
“你是不是和别人去开房了?”两人一路拉拉扯扯地回了家。
陆某想问个清楚,到家后一把抢过女友手机翻看微信聊天记录,果然,记录里有个男人约罗某到酒店房间见面。陆某马上下楼,拦了一辆出租车,叫上朋友余某一起火急火燎地赶往酒店。
凌晨2点,陆某和余某来到酒店房间门外,假装服务员送餐敲门,而李某嫌太晚了不肯开门。陆某火一下就上来了,使劲用脚踢门,大声吵闹。折腾了快半个小时,李某实在无法安稳睡觉,只好开了门。
房门一打开,陆某一脚便踢了过去,随手抄起酒店的东西就朝李某乱砸,拳打脚踢近半个小时。“信不信我把你约我女朋友的事告诉你老婆?”陆某打累了,揪住李某威胁道,想到他已经在罗某身上花了四五万块钱,他向李某勒索5万元。
李某也真被陆某的架势吓住了,他之前确实与罗某有过关系,这次来到天台,一时耐不住寂寞,便发微信约罗某出来。但因为罗某刚和陆某吵完架,情绪不稳定,李某只好作罢,两人约好第二天再见面。而这时,陆某咄咄逼人,认定了他俩有染,还威胁李某要将丑事告诉家人,李某只能哑巴吃黄连,认下这个亏。
李某说自己没有钱,让朋友转账3万元到他的账户。但这个钱迟迟没到账。陆某和余某把李某带到了酒店大堂,李某趁机向酒店保安求救,保安报警。
陆某向李某索要钱款,虽然没有收到转账,但属于敲诈未遂,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法院判处陆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余某则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