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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6月25日

  (2018)浙03破11号

  本院根据朱敏的申请裁定受理温州家得福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得福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5月23日指定温州安盛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管理人。家得福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8年7月27日前,向家得福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绣山路8号金庭花苑2幢1903室;联系人:陶彬彬,联系电话:18058829361)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家得福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家得福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本院定于2018年7月31日上午9时在第18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家得福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彦瑾、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公司印章、账簿、文书资料、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若未能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导致无法清算的,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依法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浙0303民初378号

  郑和在、董丽妃: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联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郑和在、董丽妃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有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浙0303民初37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次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9月28日14:30在本院状元法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你们务必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382号

  张如彬:本院受理原告任准获与被告张如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庭前调解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79号

  安明江:本院受理原告盛光春与被告安明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1996号

  浙江华都合成革有限公司、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王会巧、王建光: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浙江华都合成革有限公司、浙江源泰布业有限公司、王会巧、王建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713号

  王灵宇:本院受理的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王灵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829号

  温州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茂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华亨皮塑有限公司、周青坝、陈祖华、陈祖熙、周青林、陈素琴、周青兵: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茂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华亨皮塑有限公司、周青坝、陈祖华、陈祖熙、周青林、陈素琴、周青兵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976号

  温州茂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华亨皮塑有限公司、温州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周青坝、陈祖华、周青林、陈素琴、周青兵、陈美云: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温州茂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华亨皮塑有限公司、温州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周青坝、陈祖华、周青林、陈素琴、周青兵、陈美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6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9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986号

  朱秀媚: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文华与被告朱秀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上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范围、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适用简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民初546号

  精工阀门有限公司、五洲装备有限公司、华东阀门有限公司、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杨连成、陈锦法、夏福荣: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与被告精工阀门有限公司、五洲装备有限公司、华东阀门有限公司、五洲阀门股份有限公司、杨连成、陈锦法、夏福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联系不上,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转普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现定于2018年10月23日上午9时至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审判员郭灵燕担任审判长,由审判员王芳草、董文锐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民初652号

  吕子勇、陈海淼、张孚军:本院在审理原告洞头县恒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吕子勇、陈海淼、张孚军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17日15:00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由审判员池进峰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叶小其、林加欣(替补:褚金凤、苏菊香)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26民初3828号

  阙定降、浙江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陈进康诉被告阙定降、浙江众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书。本院定于2018年10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平阳法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逾期将依法判决。平阳县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99号

  本院在执行温州正博鞋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博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正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征得申请执行人徐庚弟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8年6月14日裁定受理正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6月19日指定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正博公司管理人。正博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年8月3日前,向管理人瑞安融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地址:瑞安市南方大厦15A楼A座;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吴双节(1508893396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正博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8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正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7)浙0381破150号之一

  2017年11月7日,本院裁定受理浙江健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被申请人浙江健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最终可供清偿的财产价值为758750.40元,无争议债权为57622078.99元,该公司已明显资不抵债,符合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6月12日宣告浙江健力机动车部件有限公司破产。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3314号

  乐清市戴纳电气有限公司、瞿辉、姜祥环:本院受理原告黄兆京诉你们和陈文晓、蔡丹、谢阿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3731号

  李胜强: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成支行诉你和李胜春、钱光燕、郑光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4852号

  黄晓景、倪鲁丽、张玉秀: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城支行与被告黄晓景、倪鲁丽、戴彩燕、张玉秀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14时3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2893号

  虞晓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与被告虞晓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8时50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民初4824号

  黄素芬: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与被告乐清市华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素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16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24民初4434号

  刘德利:本院受理原告朱海滨与被告刘德利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离婚权利义务告知书、家事案件诉讼指引、民事裁定书等。原告的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十五日。提供证据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届满后的三十日。答辩期满后,本院定于2018年10月8日8时30分,在永嘉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永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533号

  步建卫:本院受理原告钱明华诉被告步建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281号

  秦涛涛、秦加春:本院受理原告黎思幸与被告秦涛涛、秦加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384号

  王蕾、唐月星:本院受理原告张天峰诉被告王蕾、唐月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18)浙0411民初2149号

  蔡德胜、徐松甫:本院受理原告徐花香诉被告蔡德胜、徐松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成员通知书、证据副本及传票。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法院公告 2018-06-25 2 2018年06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