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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晓敏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交易基准日:2018年3月22日
注: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清单中转让标的利息以法院判决计算利息为准。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朱晓敏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依法转让给朱晓敏,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晓敏履行相关义务。

  朱晓敏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朱晓敏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706662247

  特此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晓敏

  2018年6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昕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晓敏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8-06-25 2 2018年06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