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宏良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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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2018年6月14日;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宏良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依法将享有的对公告清单所列债权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华宏良。
上述债权依法通过协议转让给华宏良,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立即向华宏良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华宏良
2018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