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3版:公告

公 告

  申请人娄百根于2017年3月15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其母亲丁阿五遗留的坐落于绍兴市泗汇江小区安心坊43幢201室房屋。经查丁阿五生前于2012年9月20日立有公证遗嘱一份,丁阿五在遗嘱中指定上述房屋中属于其所有的部分死后遗留给娄百根继承。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丁阿五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就丁阿五的继承申请向本处提出异议。如到期本处未收到异议,本处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特此公告。

  本处地址:绍兴市五泄路299号越州公证处

  电话:0575-85200448

  浙江省绍兴越州公证处

  2018年7月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3 公 告 2018-07-05 2 2018年07月0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