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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仲裁公告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木目信息服务工作室(经营者:谢堃)本委受理的(2017)杭仲字第888/889号申请人黄庆华与你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仲裁风险告知书、授权委托书(格式)、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格式)、答辩书(格式)、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18年10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本委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8387383)

  杭州仲裁委员会 

  上海杰橙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朱军芳等14人诉你单位劳动报酬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等仲裁文书、仲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9月11日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嘉兴市南湖区景宜路989号202)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7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仲裁公告 2018-07-06 2 2018年07月0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