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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任四兵与鲍益栋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任四兵与鲍益栋于2018年6月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任四兵已将其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依法受让的对下列主债务人和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从权利及由此转让的其他权益一并转让给鲍益栋。现以公告方式通知主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主债务人和担保人向鲍益栋履行清偿义务,如主债务人或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清算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履行清偿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任四兵、鲍益栋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任四兵与鲍益栋债权转让公告 2018-07-09 2 2018年07月0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