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高校故意伤害案后续:
屡次借款被拒嫌疑人遂捅刺院长
本报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关于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发生的故意伤害案,昨天有了新进展。
昨天下午14时32分,温州瓯海警方再次发布通报称:7月9日9时7分,瓯海警方接到报警称温州大学瓯江学院行政楼某办公室内有人持刀行凶。9时12分,处警民警赶到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男,38岁)。被害人杨某(男,54岁,瓯江学院负责人)被120急救车送往医院,后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查,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原系温州大学后勤集团职工,5年前离职后开过出租车,也炒过股票、投资黄金期货等,但都亏损,目前无业。据戴某某交代,案发前他曾数次向杨某借款未果,并曾请求杨某帮助解决其亲戚孩子的就学问题但未如愿。案发当日上午9时许,戴某某携带刀具来到杨某办公室将门反锁,又向杨某提出借款要求,被拒后发生争执,戴某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连续捅刺杨某。
目前,戴某某已被瓯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