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案”当事人提申诉,全国人大常委会称已启动新司法解释制定
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拟从宽
《法制晚报》 张子渊
7月9日上午,“鹦鹉案”当事人王鹏前往深圳市中院提交申诉状。王鹏妻子任盼盼告诉记者,他们对最终的申诉结果并不十分在意,但仍想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希望通过王鹏的案子,让法律更合理,推动司法的进步。
2016年5月17日,深圳男子王鹏因出售自养鹦鹉,被警方带走调查。警方调查显示,王鹏售出的6只鹦鹉中的2只小太阳鹦鹉,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属于受保护动物,王鹏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罪”。王鹏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上诉后,案件于2018年3月30日在深圳市中院二审,改判王鹏有期徒刑2年。该判决经最高法核准后执行。刑期从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止。
同时,记者从“鹦鹉案”当事人王鹏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徐昕处了解到,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他们提出的建议书回函表示,已经启动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
当事人妻子:
希望推动司法完善
任盼盼表示,王鹏被判刑的案子,是最高法核准的,改判的可能性不大。但他们希望通过申诉表达几点诉求:第一,当事人并不认可这样的判决,王鹏的行为对社会没有危害,对动物也没有危害;第二,申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他们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第三,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他们希望法律能够更合理、更完善,能够推动有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全国人大常委会回函:
已启动新司法解释制定
“鹦鹉案”当事人王鹏的代理律师斯伟江、徐昕曾于2017年10月30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司法解释进行审查的建议书。建议书中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野生动物”与“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同等对待,超出了最高法院制定司法解释的权限范围。
记者了解到,6月27日,斯伟江律师收到了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备案审查室的复函,复函中称:“我们依照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了研究,将审查建议函告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复函表示,已经启动了新的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司法解释制定工作,拟明确规定对于涉案动物系人工繁育的要体现从宽的立场,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确保相关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斯伟江律师表示,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法和人大监督法职权,对两高司法解释进行备案审查监督,很难得。徐昕教授则表示,他要感谢王鹏夫妻俩持续关注动物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修订。全国人大法工委的积极回应,将激励其继续提出立法的合法性审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