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的期限为至开庭前一日。本案定于2018年10月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2018)浙1081民初7485号
周荣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新富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原告要求判令你偿付货款78330元及利息损失,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本案举证期限为十五日,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计算,你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本院民三庭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定于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八时四十分在温岭市人民法院第十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温岭市人民法院
(2018)浙1122民初2355号
李汝龙:本院受理原告虞晓钦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长期外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诚信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货款12000元,并从起诉之日起至款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付本金的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由审判员王文忠担任审判长,由人民陪审员丁永多、麻建平组成合议庭,并定于2018年11月5日8时4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缙云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25民初1974号
简晓春:本院受理原告俞安梅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38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湖镇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龙游县人民法院
(2018)浙0825破3号之一
2018年4月19日,本院根据浙江龙游伊尔美饰品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本案已经发生破产费用1650元,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的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提请浙江珏美饰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应予以准许。依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