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多做一件事
通讯员 林建平 黄晶
本报讯 “倪检察官,您上次提的建议,我已经全部落实到位了。”近日,企业主周某主动向龙游县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倪婉茹报告情况。
周某是龙游某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去年9月12日,公司原员工徐某来讨要工资时,与周某发生争吵后互殴。经鉴定,两人的伤情均构成轻伤。龙游县公安局以周某、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将两人起诉至龙游县检察院。
检察官倪婉茹多次联合双方律师就此案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对赔偿、工资问题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相互出具了谅解书。7月2日,龙游县检察院作出决定,对周某、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案件顺利办结后,倪婉茹留住周某,从法律人的角度向他提出了改进公司管理方式的建议:招工时一定要签订纸质合同;用工合同中要明确员工离职必须留有1个月交接期。对此,周某诚恳地表示,一定改进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