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创新实践有法可依
浙江“最多跑一次”改革步入立法“跑道”
本报记者 李媛媛
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浙江又要放大招。
近日,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并将以省政府议案形式正式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而在此前一个月,省人大常委会专项督察组分赴杭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衢州等地,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督察,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定草案》的意见建议,为7月下旬举行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做足准备。
从2016年12月浙江首次提出“最多跑一次”,到今年全国两会“最多跑一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这项发端于浙江的改革蹄疾步稳。在此进程中,浙江省人大通过立法权、决定权、监督权等履职“组合拳”,护航“最多跑一次”行稳致远。“举一纲而万目张。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推进经济、民生等领域的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的精准化水平,是新时代赋予立法工作的使命。”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探索用足人大制度空间,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在助推中心工作中体现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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