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与华宏良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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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18年1月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韩江熔的利息及相关权益,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式据实计算。 2.若借款人和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合并、分立、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清算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 3.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以及其他连带清偿责任人。 联系人:俞晨彦 电话:15958108678 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大厦19层。 联系人:华宏良 电话:13805862478 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中街居民区菜场南路17号。 |
根据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与华宏良2018年6月15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将对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担保合同、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华宏良。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包括但不限于清单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已转让的事实。
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转让人,华宏良作为下列债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同时要求该等债权及其相关权益对应的责任承担主体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华宏良履行相应协议、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义务。 15A Xihu Investments S.à r.l.
华宏良
2018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