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送达公告
嵊州市德伦电器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何世富于2018年5月14日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委于2018年6月29日作出绍市劳工鉴嵊字(2018)505号伤残等级为伍级的鉴定结论。2018年7月4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拒收退回,2018年7月10日,我委在你单位注册和营业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江三路16号进行留置送达时发现你单位已搬迁,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称单位已倒闭,其人在外地,不予配合。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绍市劳工鉴嵊字(2018)505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