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杭州龙达差别化聚酯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渤海银行收购的杭州龙达差别化聚酯有限公司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杭州龙达差
别化聚酯有限公司公司或自然人等债权总额7261.4万元,其中:债权本金6000万元,利息1261.4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17年5月8日止。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为杭州龙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龙达(江西)差别化化学纤维有限公司、龙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和卢牛根、鲁彩琴个人。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单户债权转让。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配资。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年月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3738055890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张经理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