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疫苗生产记录造假公司道歉
召回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涉事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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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央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天发布“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通告指出,国家药监局近日根据线索组织检查组对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进行飞行检查。检查组发现,长春长生在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生产过程中存在记录造假等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行为。据悉,此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
7月16日早间,长生生物发布公告称,“长春长生对此次事件的发生深表歉意。长春长生将密切跟踪事件进展,积极配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开展后续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该公告显示,目前,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收回长春长生《药品GMP证书》(证书编号:JL20180024),同时长春长生已按要求停止狂犬疫苗的生产。本次飞行检查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全部产品已得到有效控制。“为了保证用药安全,长春长生正对有效期内所有批次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全部实施召回。根据长春长生近几年对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不良反应的监测,未发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不良反应。”
狂犬病是一种急性传染病,通常潜伏期为1至3个月,一旦发病,病死率几乎为百分之百。因此,一旦被猫狗咬伤或抓伤,在冲洗伤口的同时,需要立即到指定的狂犬病免疫预防门诊接种狂犬病疫苗。除了犬类外,猫、兔子等温血动物,都可能会携带有狂犬病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