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区法院:
家事审判改革促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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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椒江法院的家事调解室 |
通讯员 李晴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事审判最大的难点不在于“断”,而在于如何在调解或裁判过程中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老人的晚年生活以及平息当事人的纷争。以审判促家和,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一直在努力。2016年5月,椒江区法院被确定为浙江省五家省级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也是台州市唯一一家试点法院。试点至今,该院共审结家事案件1452件,调撤率达63.8%,且无一申诉、信访。
坐下聊一聊
走进椒江区法院的家事审判专区,沙发、书橱、绿色植物、柔和灯光组成了这里的家事调解室。此外,这里还有放置着圆桌式审判台的家事审判法庭,以“孝道、家和、反家暴”为主题的家风文化墙,以及儿童游乐区、哺乳区亲子(母婴)室等功能区。
“调解室突出了‘和合’理念,希望给当事人营造一个轻松温馨的环境。类似的设计理念,在我们家事审判专区的各个地方都有所体现。”椒江区法院民一庭庭长张辉介绍,这是台州市首个家事审判专区,所有这些特色化的设置,都体现了处理家事案件所需要的人文关怀。
除了专门的审判场所之外,椒江区法院还组建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和审判辅助团队。审判团队成员均是社会阅历丰富的,耐心、细致、善调解的女性法官,审判辅助团队则由心理咨询专家组成。对于性格偏执、情绪波动大的当事人以及父母离异的未成年人,专家将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修复他们的心理创伤。
合力调一调
近年来,面对“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案件,椒江区法院以“调”为主“开药方”。
一方面,法院落实全面、全程、全员调解工作机制,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对于尚能挽救的婚姻,法官在了解双方的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信息的基础上,尽力调和婚姻危机;如果夫妻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法官会劝导当事人调解离婚;对部分因冲动提出离婚的当事人,椒江区法院还特别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并根据实际情况,为夫妻制定感情修复方案。
另一方面,椒江区法院联合多家单位构建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该院邀请区妇联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并和区司法局、妇联一同建立了“1+2+N”联调机制。“1+2+N”模式是指由1名区司法局常驻法院的工作人员、2名特邀调解员和全区各家调解组织组成调解网络,将各类家事纠纷分流疏导,就近、就地化解家庭矛盾。
机制改一改
近日,一场离婚案件庭审结束后,椒江区法院陪审团开始围绕该案中孩子的抚养权展开讨论。根据家事案件的特点,椒江区法院组建了家事案件陪审团,旁听案件庭审。陪审团的成员会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抚养权归属何方更有利于子女成长、婚姻过错事实存在与否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供法官裁决时参考。这种新制度不但能够减轻法官压力,还能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
对此,椒江区法院还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创新,起草并完善了《家事案件审判规程》,规程涵盖了上文提到的家事陪审团以及家事调查、判后回访帮扶、离婚证明书等多种新制度。
家事调查是指在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可以对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亲属关系等特定事项,以及当事人的身心状况、家庭关系、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程度和其他必要事项进行调查。同时,椒江区法院规定,要对离婚、赡养、抚养等家事纠纷开展判后回访帮扶,特别是对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要实行逐案回访,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