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7月17日
(2018)浙0106民初5378号
袁承页:本院受理原告何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4112、4113号
施萍:本院受理原告张剑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原告诉请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0908号
杭州润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吕毅杰、俞晓静、王新、杭州洗多郎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杭州润泓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吕毅杰、俞晓静、王新、杭州洗多郎科技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109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10910号
上虞正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闾卫星、马丽亚、闾琪、叶翠鸿、上虞市然峰建材经营部: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新力合担保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上虞正大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闾卫星、马丽亚、闾琪、叶翠鸿、上虞市然峰建材经营部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109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943号
沈强:本院受理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强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99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06民初2496号
缪以忠:本院受理原告曹国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归还借款,支付利息,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泗法庭中法庭2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91民初1194号
毛优良:本院受理原告杭州诺一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7369号
杭州喜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凯诉被告杭州喜糖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饰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举证期限通知。本案本院决定于2018年09月05日9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进行审理,举证时限至2018年09月04日止,逾期或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4189号
杭州兴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柔艳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027号
李世兰:本院受理原告杜修明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10时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178号
邵海钢:本院受理原告王剑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3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余杭法庭第一审判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7638号
王婷婷、陈立晓:本院原告沈黎燕诉被告王婷婷、陈立晓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9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682号
浙江淘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健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8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3659号之一
杭州垦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丰超诉被告杭州垦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艳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110民初365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6491号
赖志能: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景润石材有限公司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5132号
胡振宇:本院受理原告张文将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0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8431号
姚阿庆: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奥科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姚阿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浙0110民初8431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05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1318号
卢平芬:本院受理原告洪爱民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127民初13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洪爱民的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60元,合计860元,由原告洪爱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205民初2816号
徐建信、蔡彩金: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事项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8)浙0205民初2813号
杨志坚、张玲爱: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事项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0月23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