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项共3级指标,回收调查问卷567份
全国首个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报告出炉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黄蔚
本报讯 7月18日,湖州市检察院、长兴县检察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举办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暨长兴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报告发布会。根据评估结果,2017年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得分85.18分,法治建设状况良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比较均衡。这也是全国首个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报告。
去年9月,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受长兴县检察院委托,组建跨学科、跨部门、跨单位的专业评估小组,对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展开研究,并将研究成果应用于长兴县检察院的法治水平评估实践,最终形成一份权威评估报告。
该评估指标体系以目的导向、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和精炼简便为原则,根据法治建设对司法机关的要求,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任务和工作特点,构建了一个由6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64项三级指标组成的检察机关法治水平评估指标体系。
根据评估目的和要求,课题组主要采用民意调查和工作测评两种方法,收集相关数据来对长兴县检察院的法治水平进行评估。课题组共回收到调查问卷567份,其中有效问卷为564份。评估结果显示:2017年长兴县检察院法治水平评估得分85.18分,法治建设状况良好,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发展比较均衡;长兴县检察院在“业务规范”“便民服务”“案件质量”等指标上表现出色,得分较高,是长兴县检察院法治建设的优势所在;在今后的法治建设中,长兴县检察院应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加强工作宣传,加强司法文明度和司法高效度建设,注意克服短板,大力提高公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