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高速公路“百日安全行动”将启动

避免事故二次伤害应成安全铁律

  本报记者 张倩 通讯员 孙昊 

  本报讯 7月19日,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7月24日至10月31日,我省将启动高速公路“百日安全行动”,紧盯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重型货车及7座及以上面包车“四大一小”重点车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货车超限超载及由此引发的低速和违法停车行为是打击重点。”省高速交警总队副总队长沈艾中介绍,去年7至10月,大型重载货车肇事起数占亡人事故总量的71.79%,其中存在停车、低速行驶情节的比例高达46.15%和19.66%。为此,行动期间,省高速交警将对正常情况下低于法定最低时速20%以上,即时速在47公里/小时的严重低速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同时,我省将对超限超载货车在全省高速公路路口实施阻截,对检测到存在违法超限超载的,拒绝其驶入高速公路。启用高速公路入口“黑名单”系统,对计重收费系统显示存在严重或者多次超载超限的车辆列入“黑名单”,在驶入我省高速公路时以不予抬杆等方式拒绝其进入。

  据统计,夜间6时至次日6时一直是高速公路亡人事故高发时段,其中疲劳驾驶是巨大诱因。对此,省高速交警已在部分收费站内外广场开辟了临时停车区域,并提供清凉服务,提醒货车司机夜间注意停车休息。此外,高速交警将联合运管部门,利用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重载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的车载GPS数据,对存在疲劳驾驶嫌疑的连续驾驶机动车不停车休息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暑期来临,超员违法特别是面包车超员多发。今年7月以来,我省高速已查获超员违法1552起,其中面包车超员441起。行动期间,省高速交警将在各收费站严查大中型客车、旅游包车、小微型面包车的超员违法行为,对涉及非法营运的,一律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罚。

  “一切的服务、管理和打击都是为了大家的出行平安。我们也呼吁大家多学一点交通安全知识,妥善应对和处理已发生的事故,避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二次伤害。”省高速交警总队总队长朱国振语重心长地说。

  7月7日23时,温州高速辖区一货车因故障抛锚在高速公路上,但驾驶员并未第一时间报警,也未设置警示标志,而是打电话给运输管理人寻求处理方法长达17分钟。就是这17分钟,致使后方来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2人死亡。不久,后方2处分流点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而就在19日凌晨1点,丽水高速辖区一辆小车因爆胎发生侧翻,驾驶员停留在主线,不幸被后方来车撞击身亡……

  “去年夏季,40天内我省高速公路事故死亡59人,平均每天1.5人的生命消逝在高速公路上。我们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让这样的伤痛少一些。”朱国振说。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避免事故二次伤害应成安全铁律 2018-07-20 2 2018年07月2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