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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Q聊

95后姑娘做微商 “一拖三”赚“快钱”

结果把全家拖下水

  KATHY(磐安县公安局通讯员 陈巧瑛 葛妍君):我们最近遇到一起案子,95后小姑娘带着男朋友和爸妈一起赚“快钱”,结果一家都“悲剧”了。

  南无(本报记者 陈佳妮):这“生意”做挺大啊,说来听听。

  KATHY:这一家人在微信上卖烟。事情要从2016年说起,95后女生卢某在贴吧看到有人贩卖香烟,就加了对方微信,购买了一条万宝路香烟给男友吴某抽。因为比市场价便宜一半以上,卢某就在卖家指导下做起来了微信贩卖香烟的生意。卢某的生意后来越做越火,她的妈妈和男友也很心动,2016年底至2017年初,两人在卢某的带领下也做起了卖烟的生意,卢某的爸爸卢某某则参与其中,帮母女俩打包发货,偶尔也帮女儿接一些单子。

  南无:这么一家子!不知道网上卖烟非法吗?

  KATHY:这一家的法律意识很淡薄。我们后来梳理发现,卢某的烟是从广东和福建的上家处买来的。其中,福建上家“朱某”身份特殊。

  南无:有什么特殊的吗?

  KATHY:“朱某”卖烟所得的非法资金,全部汇入福建福州的某银行账户,但“朱某”是贵州人,从未去过福州,且民警通过语音发现,这个“朱某”有福州口音。

  南无:看样子,“朱某”是被人冒用了身份信息?

  KATHY:我们也这样判断,所以对“朱某”进行了多方调查,后来发现,“朱某”的真实身份为福州人何某。前不久,何某在福建落网。经查,何某今年31岁,2014年因犯诈骗罪被判处缓刑,缓刑期内,何某为了赚钱,在明知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不能售卖烟草专卖品的情况下,利用微信发布广告、寄售假私烟非法获利数万元。

  南无:这几个嫌疑人真是为了赚钱穷尽一切办法啊。

  KATHY:可不是。截至案件告破,我们专案组共查获了卷烟3200余条,经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这些卷烟有的存在以次充好等现象,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有的虽然是正品,但无“有中国烟草总公司”专卖等字样,被认定为走私卷烟。目前,卢某等7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均已被磐安县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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