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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法庭上

40多岁的她因姐弟恋产子

  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尹思燃 通讯员 李洁 丁海芳 黄方方 陆承焕

  

  时间:

  7月17日

  地点:

  东阳市法院

  唐女士是红着眼睛走进法庭的,抱着才一个多月的婴儿,孩子在她怀里睡得很安稳。但出于庭审纪律的规定,法院工作人员只好找了一位保洁阿姨帮忙看管孩子。唐女士上法院的目的,是帮女儿讨要抚养费。

  提起与男友小叶的这段相差11岁的姐弟恋,唐女士有道不尽的酸楚。唐女士来自贵州,2016年到东阳打工,期间结识了东阳本地人小叶。两人因为工作关系越走越近,最后发展为情侣关系。

  当时,唐女士45岁,小叶34岁,小叶的家人表示反对。可小叶顾不了这些,干脆从家里搬出来跟唐女士同居了。生活中,小叶对唐女士非常细心,唐女士生病期间还出钱带她去医院看病。

  几个月后,唐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法庭上,唐女士抹着眼泪说,她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儿子已经20多岁了,如果不是遇到小叶,她也不愿意在这样的年纪怀上孩子。但她没想到,孩子的到来反而令这段感情出现了裂痕。

  小叶说,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在家人的坚决反对和周围朋友的劝说下,他最终还是决定和唐女士分开。由于唐女士有孕在身,两人签了一份协议,约定唐女士将肚子里的胎儿打掉,小叶补偿给唐女士2万元现金。

  后来,唐女士并没有按照协议把孩子打掉,而是选择生下了这个孩子。

  “以前是我没想通,才和她在一起的,后来我想通了就决定分开了。是她自己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的,应该由她自己抚养。”小叶说。小叶甚至怀疑,孩子可能不是她的骨肉,而是唐女士与他人所生,要求启动亲子鉴定程序。

  法院准许了小叶的亲子鉴定申请。经鉴定,孩子与小叶存在血缘关系。

  面对鉴定结果,小叶心生愧疚,当即表示会养好女儿。法院也判决小叶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她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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