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业务创新发展
全省检察院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走向深度融合
本报记者 许梅
7月19日,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全体党员干部来到台州大陈岛,开展“缅怀革命先烈,弘扬垦荒精神”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干部们在垦荒纪念碑前重温入党誓词,重走当年垦荒之路,汲取了丰富的精神营养,对新时代进一步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悟。
如今,这样每月至少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今年以来,按照“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时代浙江检察工作总要求,全省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切实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去年底全省机关党建工作会议和今年5月省委政法委员会第三次全会后,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深入调研,制定下发《中共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加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全面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部分市级检察院也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的细化规定,一批基层检察院党建阵地的检察特色更加凸显。
半年多来,全省检察机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属性,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鲜明导向,以党建引领、服务、推动检察业务工作,服务中心大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打好“三大攻坚战”、总结提升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要工作上,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出台《服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的意见》,确定每年3月4日为服务非公主题活动日,成立全面深化“枫桥经验”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六个一”活动,实施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的“六大工程”,全面提升全省检察机关传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能力和水平。今年6月29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回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公正执法司法的更高需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省各级检察院,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走向了深度融合,党建带动了工作理念的进一步转变,优化检察服务,提高工作质效。
下一步,全省检察院将进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八八战略”践行者、护航者的职责定位,扎实深入地开展好“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活动,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实现更多的引领型发展,为奋力推进我省“两个高水平”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