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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这波“神操作”让银行懵圈了

  本报记者 高敏 实习生 尹思燃 通讯员 瓯文 叶旭耀 林倩 路余 史梦诗 童法

  时间:

  7月25日

  地点:

  桐乡市法院

  已经卖掉的房子能贷出款来吗?桐乡人老王(化名)想了个法子。

  54岁的老王经营一家化工厂,2012年年底,老王承包了一家公司的土建工程,投资了500多万元。让老王没想到的是,投进去的工程款血本无归,化工厂的生意也不好做,只能靠借钱维持生产。但是总跟别人借钱也不是长久之计,欠了一屁股债的老王走投无路,打起了银行的主意。

  老王和生意伙伴张某合计了之后,先是伪造了一份向张某购买原料的合同,然后把他妻子曹某名下已经卖给别人但没有过户的18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这相当于,老王其实是在拿别人的房子做抵押,向银行贷款。

  就这样,2013年2月,老王通过伪造合同,用已经出售的房产作抵押,前后两次向银行贷款400多万元。这些钱部分用于化工厂的经营,部分用于发放员工工资。

  贷款的时候,老王和银行约定,3年之内还清这笔贷款。谁知,现在5年都快到了,老王只还了50多万元的利息。

  2014年10月,老王因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被银行告上了法庭。法院一审查,老王用假合同贷款的事情水落石出。

  “希望能让我早日回到工作岗位上,早点分期还掉这笔贷款。”老王说。

  但老王骗取银行贷款493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想恢复自由身可没那么简单。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老王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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