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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侨离婚公证 对接机制建立

  通讯员 叶旭耀 刘梦 

  本报讯 近日,青田县法院召开涉侨离婚公证对接机制新闻发布会,会上,该院与县司法局、县公证处进行了涉侨(家事)诉讼公证对接机制签约仪式,并发放首份已公证的离婚证明书。

  据悉,涉侨(家事)诉讼离婚公证对接机制,主要包括制定离婚证明书制度和建立诉讼公证对接机制。

  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提供便民为民服务,青田县法院建立了制定离婚证明书制度。青田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团队负责人周小敏表示,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离婚的案件,很多当事人会询问法官有无离婚证,为了便利当事人,该院制作发放了离婚证明书,简单记载了当事人的离婚信息,并附带夹层用来存放裁判文书。“离婚证明书除了可以证明当事人离婚的事实之外,还标注了温馨提示,告知当事人这份证明书可以用于哪些地方。同时,上面还有一则法官寄语。”

  除此之外,为了更好地服务涉侨当事人,该院还建立了涉侨离婚公证对接机制。对离婚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需公证的,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按照公证规定,告知当事人缴纳公证费用,并将相关申请公证材料连同离婚证明移至公证处。公证处在收到法院移交的相关申请公证材料后五日内完成审核并制作离婚证明或针对法院出具的判决书、调解书的公证书。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可选择邮寄方式送达离婚证明公证书,无需再为此奔波。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7 涉侨离婚公证 对接机制建立 2018-07-30 2 2018年07月3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