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郑重声明原编号为“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长乐路项目部”资料章2018年7月20日遗失,除工程资料上盖有此章有效,涉及该工程经济往来凭证一律无效,自登报之日起其余任何形式加盖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欠条类>我公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由使用人自行承担。
高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附原项目章样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