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杭州炘逸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闲西餐饮有限公司、杭州炘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赖源渊、时娟、伏增、花少波、胡超、黄子达、徐志萍、吴闵海、李东兵、黄青青、杜显林、邵金路、许辉、杨小杰、高鹏、黄成飞、韩二超、詹权杰、黄雨嘉、徐江鑫、徐聪、卫卓帆诉你单位集体劳动争议一案,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7)244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证据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8 年8月17日下午15点0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昕伦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陈德婷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163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案件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你单位认为本委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可在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杭州浙塘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申请人黄荣、洪丽花、董孝毅、谢正斌、杨文文、蒋剑军、方立萍等7人诉你单位集体劳动争议一案已经审理终结。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上劳人仲案字﹝2018﹞第162号仲裁裁决书。限公告之日起10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新房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张忠政诉你单位要求支付赔偿金等仲裁申请,案号为浙杭上城劳人仲案(2018)249号。因向你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法律文书被退回,现根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公告形式向你依法送达上述仲裁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18年9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审理(地址:杭州市光复路100号2楼仲裁庭),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慈溪市德运日用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胡定钦与你单位要求补发工资等劳动争议一案,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35条第2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慈溪劳人仲案(2018)646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18年9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仲裁二庭(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慈溪市人力资源交流中心二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36条第2款作出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慈溪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浙江卡拉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韩斌:本会受理的(2018)第38号申请人衢州市奔龙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组庭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9时在本会仲裁庭开庭审理,届时你们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会将依法缺席审理。衢州仲裁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