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送达法律文书 人在境外也能出庭
义乌法院首次利用手机APP公开庭审
通讯员 丁盼
本报讯 7月19日,义乌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审理原告翁某诉被告金某、黄某货运代理合同纠纷一案。该案是义乌法院首例当事人在境外通过智慧庭审手机APP参与庭审的案件,也是该院首次通过微信方式向境外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
据悉,案件被告黄某是中国人,但身处莫斯科,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为此,案件承办法官在征得被告黄某同意后,通过微信方式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采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当天下午,原告翁某,另一名被告金某到场开庭,身处莫斯科的黄某则通过智慧庭审手机APP登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参与庭审,庭审过程流畅稳定。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均为此次开庭点赞,认为网上法庭革新了开庭方式,节省了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的同时保障了境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义乌法院相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作为该院利用“互联网+”技术在探索审判模式改革、创新电子送达方式等方面的大胆尝试,不仅有效降低了司法能耗,更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庭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