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电鱼者“浪子回头”
通讯员 何帅
本报讯 近日,在江山市贺村镇横渡溪河段及江山广渡溪峡口镇新和村河段,几位渔政人员将几大袋鱼苗搬到河边放生。江山市检察院、法院及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也在现场协助、监督。
原来,是2名因为使用非法电鱼工具在上述禁渔河段进行捕捞而被刑事处罚的电鱼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主动各自缴纳一笔500元的渔业资源补偿费用,委托渔政部门帮忙统一购买鱼苗进行增殖放流。被放生的鱼苗欢快地游入清澈的河水中,似乎也为2名非法电鱼者的“浪子回头”感到高兴。
吴某某、毛某某进行非法捕捞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6月,江山市检察院对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名非法电鱼者都受到了相应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