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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公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依据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但不限于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5 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2018-08-03 2 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