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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老人为儿当“老赖” 法院人性执法促还债

  通讯员 裘一超

  花甲之年本应享儿子孝福,绍兴一对老夫妻却因儿子当上了“老赖”。最终,在法院执行部门依法执行并耐心劝解下,这起执行案件以被执行人履约顺利终结。

  两年前,60来岁的傅某、罗某夫妇为儿子做生意筹钱,以自己的房子作担保向银行借款22万元,后未及时还贷被诉至越城法院。去年,法院判决归还借款22万元及利息。但傅某、罗某却以儿子做生意被骗、钱不是儿子花的等借口不肯履行债务。因债务迟迟未履行,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6月初,执行法官前往傅某家了解情况,傅某、罗某却依然态度激烈、拒不还钱,其儿子也仗着父母年事高、自己不是被执行人,不肯替父母履行债务。随后,执行法官将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告诉傅某一家,但一家人对此颇为不屑。

  6月21日深夜,执行法官和8名干警奔赴傅某家,将傅某夫妇带回法院。执行法官在押送老夫妻上车时,对傅某儿子说:“你父母为你借的钱,于情于法,为父母想想,你都该履行债务。”在场围观群众闻言也纷纷指指点点。在法院执行强力威慑下,傅某儿子终于答应偿还欠款。

  在随后的调解中,傅某儿子表示家里就这一套房子,卖了偿还债务后父母亲没地方住。为此,执行法官表示,法院会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保障,并告诉傅某儿子,根据法律规定,他可以签订执行担保承诺书,来承担偿还债务的义务。见到法官人性执法,傅某儿子当场签订了执行担保承诺书。

  7月6日,傅某一家还清借款,该案全额履行。


浙江法制报 平安绍兴 共创平安 00015 花甲老人为儿当“老赖” 法院人性执法促还债 2018-08-03 2 2018年08月0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