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暂计至2018年4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含各分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业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7836738、8703291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18年8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 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8-06 2 2018年08月0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