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溪有个自联会,有啥纠纷就找它
丽水打造乡村治理的新样板
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钟秀琳
8月5日,星期天。丽水市莲都区雅溪镇居民自治联合会(以下简称自联会)的秘书长潘晓勇不用去自联会办公室上班,但是他心里仍然牵挂着两个让他感到颇为棘手的纠纷。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分析着纠纷的难点,寻找可能的突破口。
“自联会名气大了,我们的责任和压力也更大了。”潘晓勇说。
自联会这个组织成立6年来,被称为是当地群众“参政议政的代言人、诉求表达的知心人、矛盾调处的中间人、民主监督的实施人”,当地形成了“联合自治,跨村理事”的乡村治理新模式。
化解危机,摆平纠纷
眼下正是丽水市雅溪漂流最火的时候,游客络绎不绝。但就在旺季到来之前,雅溪漂流遭遇了一次危机。
2017年,雅溪镇政府为了充分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将部分河道承包给了一家旅游开发公司,开发漂流项目。雅溪漂流很快被开发出来,开始接待游客。但是几个月前,库川村和金竹村不少村民到镇政府反映漂流项目影响了他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用水,有人还扬言要阻止漂流项目。
“镇政府接到村民反映后,让我们自联会接手处理。”自联会会员、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27年的李伏龙出马。“你们有什么需求都可以说出来”,老李将两村的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集起来协商。有人提议要镇政府将承包费分配给村里,也有人要求河道承包费分到户。老李听了个明白,提出了一个方案:既然漂流项目影响了村民的用水,那么承包费就应该用来解决用水问题,专款专用。“用于改造自来水工程,改造公共厕所。”老李的话有理有据,大家不再有异议,达成了一致,危机也就此化解。
小到一针一线的邻里纠纷,大到涉及村民重大利益的问题,自联会解决的矛盾纠纷越来越多,在群众中的威信也越来越大,甚至外乡的村民也会慕名找到自联会,请他们调处纠纷。
双溪村苏某某家因房顶漏水,想搭一个钢化玻璃雨棚。搭建过程中,邻居周某某出来制止,认为搭雨棚会影响他家的采光。双方最后闹到了自联会。自联会秘书长潘晓勇负责调处。了解了来龙去脉和双方的诉求后,潘晓勇提出一个折中的解决方案:降低雨棚高度,减少对采光的影响。两家都退让一步,握手言和。
万象街道的周某妹到丽水市某康复医院就医,四五天后病情恶化,不幸病故,引发纠纷。患者家属最后找到自联会。自联会理事桑李龙接手案子后,迅速与万象街道的工作人员一起开展调查。原来,患者已癌症晚期,医院的治疗没有明显错误。在全面的事实调查结果面前,医患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为群众化解一个又一个的矛盾纠纷的同时,自联会在回应需求中迅速发展,从2012年6月刚成立之初的二三十人到现在的57人,自联会已是“群贤毕至”——熟悉社情民意、具有一定威信的乡贤等等,都成了自联会的成员。
群众的“代言人”“贴心人”
自2012年6月成立至今,雅溪镇自联会已调处各类纠纷案件近300余起。
实际上,自联会的作用并不仅仅是调处矛盾纠纷。潘晓勇说,自联会还要做群众的“代言人”,将下情上达,把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上传到镇党委、镇政府;自联会也是群众的“眼睛”,对涉农行政行为和村级自治情况进行监督,是群众民主监督权利的实施人;自联会还是群众的“靠山”和“贴心人”,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自联会成立以来,先后向区、镇两级提交各类意见建议117条次,参与党委政府决策讨论66人次,投入重点工作监督225人次,调处矛盾纠纷258起,消除不安定因素185个,不但是党委政府的好助手,更是群众的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