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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王奇雄与王云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注:具体本金、利息金额以法院判决为准。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2018年3月31日

  根据王奇雄与王云明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王奇雄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王云明,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继承人向王云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转让方:王奇雄

  受让方:王云明

  2018年8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王奇雄与王云明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8-08 2 2018年08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