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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检察六大行动服务保障“拥江发展”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方芳 

  本报讯 千岛湖是浙江的生态屏障,也是钱塘江水系的一个重要分支,这里实行禁渔期和禁渔区制度,却仍有人非法捕捞。近日,因非法捕捞被淳安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被告人蔡某宏,除了被法院判处拘役缓期执行外,还要支付渔业资源及生态修复费用4000余元,将2万尾鱼苗投放千岛湖。

  通过办理类似保护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制裁违法行为,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主动履职尽责,促进生态修复,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堵漏建制,这是杭州市检察院运用公益诉讼职能依法保障“拥江发展”的六大行动之一。

  今年是“八八战略”实施15周年。杭州市检察院主动对标杭州市委市政府“拥江发展”战略,立足公益诉讼职能,在保护生态环境、传承历史文化、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产业发展、加强民生检察等方面提出18条意见,以开展钱塘江沿线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沿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涉企产权保护、交通安全执法监督、助力城乡统筹发展、“检调对接”参与社会治理“六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提高服务保障“拥江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同时,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诉讼违法调查、执行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等手段,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新时代检察监督的重要职责和新的使命。该制度确立1年来,杭州市检察院和杭州市法制办以及相关行政部门会签了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7个区、县(市)党委、政府出台了支持公诉诉讼工作意见。杭州全市检察机关已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收集公益诉讼线索142件,立案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5件,提起公益诉讼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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