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平安巷

裴红霞:做公共利益的坚定守护者

  开栏语:

  从去年7月1日至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我省已实施逾一年。一年多来,围绕着人民群众关心的治水治气、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我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勇当公共利益的捍卫者和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以法律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为突出展示我省检察官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中依法监督、敢于亮剑的精神风貌,即日起,本报联合省检察院推出“最美公益守护人”系列报道,和读者一起走进这些公共利益守护者,倾听他们的守护故事。

  

  本报记者 许梅 

  “老板,这种鱼如果晒成鱼干,重多少?”在千岛湖最大的农贸市场,看着一连跑了多个摊位询问问题的裴红霞,经营户们并不知道,这位步履匆匆的顾客其实是一名检察官。

  去年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以来,淳安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主任裴红霞的脚步更匆忙了:青山绿水是千岛湖最宝贵的资源,怎样保护好它,裴红霞一直在寻找答案。

  她先从理顺内外协调机制入手,牵头拟定检察院内部加强协作意见,建立“一体化”的线索评估、信息通报、线索双向移送等制度,外部则联合县法制办出台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检察监督协作配合的意见,在全县建立起公益诉讼工作沟通协作平台。她还和同事对近5年内审查起诉的涉生态环境和资源、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案件逐一梳理,从中查找每一个涉及公益损害的线索。

  今年初,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引起了她的注意。该案中,嫌疑人禁渔期内在村口小溪采用禁用方式捕鱼,造成大量鱼类死亡,严重损害了该流域的渔业资源。但最佳取证时间已过,有的鱼已被村民捡拾晒成鱼干,而水又是流动的,如何确定违法行为给水产资源和环境造成破坏的程度?

  为拿到确凿的证据,裴红霞多次到案发水域走访取证,到水产市场调查,联系水产专家评估,和渔政部门沟通赔偿事宜……经过不懈的努力,两名嫌疑人认罪认罚,并主动履行损害赔偿、增殖放流等民事责任,这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最终落判。

  裴红霞说,案件虽小,但公益无大小。经过一年多的摸索,淳安县检察院目前已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的生态公益类案件涉及林业、渔业、野生动物、矿产资源等各方面,一张全方位多类型的公益诉讼之网已在千岛湖铺开。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裴红霞:做公共利益的坚定守护者 2018-08-15 2 2018年08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