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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将其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特此公告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履行相应的合同约定义务。

  特此公告。2018年8月20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8-20 2 2018年08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