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及时撤离 一家五口幸免于难
交警提醒:高速上要特别小心二次事故
本报记者 张倩
通讯员 王琪 王振宇 张刚强
每一名司机都应当知道,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若车辆还能行驶,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开到高速服务区、港湾式停车带等安全地带,或者直接开下高速收费站。若车辆损毁严重无法移动,则需先将车辆熄火,打开双闪提示灯,同时将车上人员撤到高速护栏外,远离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可现实中,有很多司机做不到,致使“惨剧”频生。
就在上周,杨某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沿G92杭州湾环线往宁波方向行驶到227km+400m位置时,右后轮发生爆胎,随即与中央护栏发生刮擦,车停在超车道上。但驾龄已有3年多的杨某并没有第一时间撤离车上人员和报警,而是现场持续给保险公司打电话。
大约过了10分钟,一辆皖L牌照的白色SUV沿着超车道行驶过来,由于车速快,夜间可视度低,SUV司机发现白色小轿车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一头撞了上去。事故导致杨某的车辆原地被撞转180度,车内的母亲身受重伤。
令人不解的是,事故发生后,面对被撞得不省人事的母亲,杨某还在“固执”地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最终,杨某的母亲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所幸,车内一名婴儿被保护妥当,平安无事。
记者从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获悉,近年来省内高速由于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从而引发悲剧的案例不在少数,但要避免这些次生事故并不难。
8月17日17时04分左右,高速交警绍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一辆轿车抛锚在G15w上三高速往三门方向212K处,车辆无法移动,占超车道,车上有5人。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嘱咐报警人开启双跳灯和设置三角警示牌,并再三嘱咐所有人员迅速撤离至右侧护栏外。就在几人撤离后6分钟,一辆飞驰而来的轿车重重地撞上了抛锚车辆。所幸,当事人已经全部撤离到安全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