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 :
杭州市下城区建国北路586号嘉联华铭座机房层(位于26层顶部)建筑物未取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一案,已由我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对嘉凯城集团嘉业有限公司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拆除上述违法建筑物,并恢复原状。
因您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您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城执罚告(2018)第(01268)),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杭州市下城区游泳巷91号和联系电话0571-87296069或 0571-85333096)。你(单位)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或者送达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决定。
杭州市下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