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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留下多少遗产? 律师持令调查

什么令?法院签发的“律师调查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善筏 

  本报讯 近日,嘉善县法院签发嘉兴市首张律师调查令,代理律师将持令前往保险公司在授权范围内调查被执行人名下收益类保险信息。

  这是浙江省高院在7月2日下发《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后,嘉兴法院执行程序中的首份律师调查令。

  2017年3月,徐某和丈夫周某向浙江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50余万元,由朋友陈某某等两人作为担保。借款到期后,陈某某向银行归还了欠款。

  两担保人代偿履行完毕,随即向嘉善县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今年4月10日,案子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数额,被执行人徐某和周某应归还代偿款及诉讼费合计51万余元。

  但由于周某意外身亡,他到底留下多少遗产,陈某某既没有办法查实也无法为法院提供明确的线索。于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此案的范律师向嘉善县法院申请调查令。

  嘉善县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理由、申请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及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了审查,当天就签发了调查令,同时向持令律师一并送达了调查令使用须知。

  拿到调查令后,范律师将向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善支公司调查被执行人周某生前名下收益类保险信息。

  据悉,在执行阶段,经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调查令授权范围内向接受调查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的证据。

  “调查令制度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创新举措之一,将法院调查与律师调查有机结合,充分延伸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渠道和空间,一定程度上能遏制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逃避债务。”嘉善县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律师调查令一方面缓解当前法院执行力量的不足,另一方面能让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全方位了解,消除当事人因信息不对称而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的误解。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被执行人留下多少遗产? 律师持令调查 2018-08-23 2 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