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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和事佬

老哥俩为妹妹的监护权反目成仇 其实背后另有隐情

调解员步步支招重续兄妹亲情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张勇 

  “以后妹妹由我来照顾!”

  “不行!你照顾,我不放心!”

  8月的一天午后,杭州市江干区司法局彭埠司法所的调解室传来激烈的争吵声,一对兄弟正在为谁来照顾妹妹而争论不休。然而,这场看似充满温情的争执,背后却另有隐情……

  事件聚焦  

  父母生前的房子遇拆迁

  老哥俩为夺继承权反目

  杭州市江干区某老小区住着一户李姓人家。

  户主老李早年丧妻,留下两儿一女。大儿子阿强与二儿子阿宇早早成家立业,搬离了老房子。唯独小女儿阿美年轻时感情受挫,承受不住打击,患上了精神分裂症,一直由父亲照顾。

  因为家庭情况特殊,两兄弟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平日里对父亲和妹妹的生活也多有照顾。后来,老李去世,阿美不得不独自一人生活。阿强放心不下,就主动担起了照顾妹妹的重任,这一照顾就是10多年。阿宇也会偶尔照看一二。

  原本兄妹三人相互扶持,倒也相安无事。万万没想到,父母生前留下的这套老房子遇到征迁,竟让这对早已过了知天命年纪的老哥俩反目成仇。

  今年上半年,老李家的房子纳入征迁范围。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老李,老李去世后留给了阿美居住,但关于房屋的归属问题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如今,房子拆迁,老房子由谁继承?数额不菲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兄弟俩各执一词。

  老大阿强认为,父母留下的老房子,三个子女都有份,应该平均分配。

  老二阿宇却坚持,房子由自己家继承最合适,即便不是全部继承,自己也要占大头。

  按照阿宇的说法,大哥结婚多年没有子女,妹妹也没有结婚的可能,都没有继承人,以后都得由自家儿子养老送终,这些财产最终还是由自家儿子继承,只不过就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现在提前“继承”没有什么不妥。

  然而,阿宇的这一说法直接戳到了阿强的痛处。阿强气不打一处来,对于老房子的继承份额更是丝毫不愿退让。

  双方针锋相对,这才有了调解室里争吵的一幕。

  调解员戴方琴听了双方的争论,义正辞严地批评了阿宇,“老大的财产并不一定由你儿子继承,他有选择继承人的权利!”

  随后,调解员根据房子的实际情况,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将房屋的继承份额分成三等分,由兄妹三人各自继承。

  和事佬上阵  

  妹妹由谁照顾? “共同监护”解决难题

  依法继承,阿宇无法可说,却也心有不甘。果不其然,阿宇很快又提出了新要求。

  “以后由我来做妹妹的监护人。”阿宇说,妹妹情况特殊,生活无法自理,根本无法管理继承的房产份额,应该由监护人代为掌管。按照阿宇打起的“小算盘”,谁取得了妹妹的监护权,谁就拥有了妹妹的房产继承份额。

  可是,阿宇的要求刚一提出,就遭到了阿强的拒绝。在阿强的心目中,自己作为妹妹的监护人应该是默认的,“我都照顾妹妹十多年了,什么时候吃药、什么时候发病,我最熟悉。她的监护人难道不应该是我吗?”

  同时,阿强的心里也有自己的担心,“对于这个妹妹,阿宇平时偶尔来看看,这样的监护意义在哪里?”而且,阿宇对于妹妹的病情根本不了解,由他来照顾很难让人放心。

  这次调解不欢而散。随后几天,调解员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再次与兄弟俩沟通,并就监护权问题咨询了彭埠街道化解纠纷“助力团”成员(以下简称“助力员”)。这个“助力团”由专职律师、退休公证员、心理咨询师、手语翻译等25人组成。

  据“助力员”分析,《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根据这一法律依据,调解员展开了第二次调解。

  可是,接下来的发展并不如调解员预想的顺利。

  由法院指定,耗费的时间较长,房屋拆迁等不起;社区方面考虑到兄弟俩早已搬离,不了解兄弟俩的实际情况,本着对阿美负责的原则,不愿轻易指定监护人。

  阿美的监护人无法确定,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能否指定我们兄弟俩为妹妹的共同监护人?”经过一次次商讨后,阿宇主动向调解员提出建议。

  与“助力员”沟通后,调解员确定了“共同监护”的可行性,“监护人的人数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所以,没有理由认为监护权不能被数人共同享有。”

  征得阿强的同意,双方再次来到社区,由社区指定由兄弟俩“共同监护”。这意味着,兄弟俩今后都有照顾妹妹的责任,更重要的是,双方可以相互监督,这样有利于妹妹的权益得到保障。

  监护职责划分再起冲突 调解员巧续亲情

  监护权落实了,但是监护责任如何划分,阿美具体由谁照顾?为了避免兄弟俩 “踢皮球”,调解员进行了第三次调解。

  “人由老大继续照顾,钱我来管。”阿宇说出自己的想法。

  “钱,由我们共同保管。一人保管存单,另一人保管密码。”阿强也出起了主意。

  然而,在协商中,这些方案很快被一一否定。

  “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既共同享有妹妹的监护人,又共同承担着对妹妹的监护职责。从情理上来说,你们只有这一个妹妹,如果做哥哥的都不照顾,又有谁来照顾?”调解员一番言语下,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缓和了下来。

  沉默了片刻,阿强表态:“还是由我来照顾吧,其他人照顾,我也不放心!”

  而此时阿宇也一反常态:“既然我是监护人,保管妹妹的财产,以后妹妹就由我来照顾,否则说出去我也没面子……”

  兄弟俩的转变,让调解有了新的突破口。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既然妹妹不能完全生活自理,你们就当家里多了位‘老人’需要照顾。妹妹由你们共同照顾,一人一年轮流照顾;财产也由你们二人分别保管,一人保管一半,用于妹妹的生活、医疗等开支,这样你们兄弟俩都放心,不伤和气。”

  当天,兄弟二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如今,老房子已经拆迁,阿宇已经将妹妹接回家照顾,兄妹三人的亲情再次回归。

  和事佬有话说  

  亲情才是最宝贵的遗产

  本案又是一起因遗产引发的兄弟反目的纠纷,这并不少见。彭埠街道调委会主任史进颇有感触地说,不过让人欣慰的是,这场纠纷中,虽然兄弟俩因为遗产分配问题争吵不断,但从头到尾谁都没有放弃妹妹。老大在调解结束后,仍然念念不忘的是妹妹的病情,生怕弟弟照顾不好;老二即便有着自己的“小算盘”,但也始终没有拒绝照顾妹妹,甚至一口否决将妹妹送去敬老院的建议。

  事实上,老李夫妻俩留给三兄妹的财富又何止于一套房子或者一笔钱财。他们留下的最大遗产正是这血浓于水的兄妹亲情。没有钱可以再挣,没有房子可以通过努力去购买,可是亲情是多少钱都买不回来的,一旦断了就很难再修复。

  一边是财产,一边是亲情,很多当事人看上去难以取舍备受煎熬。其实问题没有那么复杂,在处理父母的遗产时,家庭成员应多换位思考,加强沟通,以妥善的方式解决纠纷,千万别为了遗产而伤了血肉相连的亲情,更别让一笔拆迁款拆走了亲情。

  (本文所涉当事人,除调解员外均为化名。)


浙江法制报 和事佬 00008 老哥俩为妹妹的监护权反目成仇 其实背后另有隐情 2018-08-23 2 2018年08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