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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资产转让通知 暨与受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浙江三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截至处置基准日2018年5月31日,债权本金9445.97万元,表外利息1652.18万元,孳生利息1266.52万元,债权总额12364.67万元。该债权由浙江三鼎科技有限公司、新疆三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嵊州市宏鑫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华联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恒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乐平、宣义提供担保;浙江三鼎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绍兴市袍江区中兴大道以东厂房及土地使用权抵押,最高额抵押金额4453.94万元,建筑面积24429.81平方米,土地面积17044.97平方米(工业用地);诸暨市帅鹰电器有限公司以位于绍兴市城南农贸市场二层商铺抵押,建筑面积3047.61平方米,土地面积887.16平方米,最高抵押额2864.75万元)对外转让。上述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通过淘宝竞价方式依法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方式:0571-85774673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588890722

  2018年8月23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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