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8年8月28日
(2018)浙0110民初9374号
浙江泰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浙江海普顿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诉浙江泰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0分,地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10民初11746号
谢鲁:本院立案受理原告曹建阳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18年12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良渚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4787号
周魁伟:原告杭州千岛湖平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11月26日14:30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92民初122号
吴春雷: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被告吴春雷小额贷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2民初1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互联网法院
(2018)浙0281民催26号
徐州冠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山支行签发的承兑汇票壹份,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
一、公示催告申请人:徐州冠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二、公示催告的票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山支行签发的号码为3130005145282603号、票面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宁波达伦电器有限公司、收款人余姚市齐华微电机厂、持票人徐州冠捷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三、申报权利的期间:自2018年8月23日起2018年10月23日止。
四、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如果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8)浙0683民初3163号
周三海、潘国权:本院受理王立明与被告周三海、潘国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浙0683民初3163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令:一、周三海应再支付王立明工程款500000元,并自2017年10月14日起至付清日止按照月利率20‰计付利息,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并由潘国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潘国权承担责任后,有权在清偿范围内向周三海追偿。二、驳回王立明的其余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嵊州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04破46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瞿溪支行的申请,于2018年8月14日作出(2018)浙0304破申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8月23日指定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担任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股东潘丽平、连小聪应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联系人:金锐鹏、李效,联系号码:0577-55577358、15858845960。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裕达大厦1305室)移交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温州市希思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18年10月12日14时30分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应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1738号
姜忠林: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瓯海娄桥优伟包装材料经营部与被告姜忠林、林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2731号
李本靖: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丰泽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27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3137号
徐锡云、麻显衡: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温州瓯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瞿溪支行与被告徐锡云、麻显衡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民初31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4民初5386号
丹阳市金豪达鞋业有限公司、郭友良:本院受理原告周洪进与被告丹阳市金豪达鞋业有限公司、郭友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诚信诉讼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1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4破94号之一
本院根据申请人倪明田的申请于2017年11月15日作出(2017)浙0304破申11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温州市程程清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查明,温州市程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院指定担任管理人后,管理人以债务人温州市程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无财产可供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本院终结破产程序。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于2018年8月17日裁定宣告温州市程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温州市程程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1破142号
本院在执行浙江铭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锐公司)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发现铭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遂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征得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支行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8年8月17日裁定受理铭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8月21日指定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为铭锐公司管理人。铭锐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年10月6日前,向管理人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地址:瑞安市安民路3号;邮政编码:325200;联系人:陈周(1395883019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铭锐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0月9日上午08时30分在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铭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瑞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