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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跟上

  本报记者 余春红 

  本报讯 出门打开导航软件,吃饭搜索附近美食,发送定位给朋友……这些已是很多人的日常行为,而这一切都与地理信息及其技术的发展应用密不可分。随着地理信息产业的迅猛发展,其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入相关部门的视野。8月28日,一场聚焦地理信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论坛在德清县召开。

  德清县法院曾审理过这样一个案例:北京某空间技术有限公司与浙江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都是地理信息领域的企业,两家企业是业务合作单位。2013年9月,浙江公司要竞标浙江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项目,便让北京公司进行前期试点测绘。之后,北京公司向浙江公司提交了测绘成果。浙江公司顺利地被列入浙江地理国情普查技术服务商名单,并竞标成功。北京公司要求浙江公司支付试点测绘服务的报酬遭拒,因此起诉到德清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北京公司的测绘技术成果具有价值,浙江公司作为该测绘成果的受益方,应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判决浙江公司支付北京公司测绘技术服务报酬10.5万元。此案是德清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涉地理信息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件。

  德清县法院是本次论坛的主办方之一,法院院长何晓红说,地理信息技术研发及产业应用在我国呈现指数级增长趋势,尤其以卫星导航、位置服务、智慧城市、人工智能为代表的地理信息技术异军突起。德清地理信息小镇聚集了一批地理信息企业。为此,德清县法院将创新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地理信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跟上 2018-08-29 2 2018年08月29日 星期三